全文检索

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会议室是接待上级领导及召开各种会议的场所,为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会议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使用管理,由保洁公司负责卫生清扫。

二、凡以学校名义接待外来客人以及召开的相关会议,由党政办统筹安排,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会场布置、音响设备的调试、茶水和水果的购买、摄像及录音等要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三、凡学校领导召集的系(院、部)、处(室)专门会议,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时间,承办部门应提前一天到党政办公室办理会议室使用申请登记手续,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并及时领取和交还会议室钥匙。

四、凡各系(院、部)、处(室)召集的小型会议或活动,承办部门应提前到党政办公室办理申请登记,并及时领取和交还会议室钥匙。若预定的会议安排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大会议发生冲突,以学校的会议优先。

五、会议室严禁吸烟,特殊会议及活动除外。

六、借用单位要爱护会议室的一切公共设施,在使用仪器设备时,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借用单位负责;使用结束后,要认真检查各类仪器的开关、照明及设施的使用情况,无异常情况后,关闭门窗,将钥匙交回党政办公室。

七、会议室实行“一会一清扫”制度。每次会议结束后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舒适,借用单位应及时将桌椅摆放整齐,保洁公司将卫生彻底打扫干净,使会议室恢复原貌。


长春光华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版权所有党政办公室 地址:长春光华学院北区行政楼 邮编: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802171转8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