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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文件材料整理归档 工作规范

为了提高我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我校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的规范化,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文件整理规则》、《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基本原则

1.1 本规范所称文件材料,是指学校在日常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1.2 文件材料必须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1.3 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应实行“三纳入”,即纳入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计划和规划,纳入议事日程和管理制度,纳入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四同步”管理: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归档工作。 

1.4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分管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兼职档案人员,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5 要努力实现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的作用。

2. 文件材料整理归档范围的确定

2.1 确定的原则

2.1.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作用,凭证作用和研究价值。

2.1.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学校党、政部门职能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2.1.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彼此间的有机联系,照顾不同部门的不同特点。

2.2 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2.2.1 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务、行政、教学、科研、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等系统内容,具体归档范围见《长春光华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2.2.2 归档的重点以学校日常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为主,特别是全局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其次才是上级和其他单位发来的文、电及附件。上级来文中,应以针对学校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为主。

2.3 不归档的文件材料

2.3.1 上级机关普发供参阅,不办的文件材料。

2.3.2 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

2.3.3 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2.3.4 重份文件。

2.3.5 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2.3.6 未经会议讨论,未经学校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打印文件的各次核对稿(学校主要领导人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2.3.7 从正式文件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2.3.8 学校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应履行公文的行文、介绍信等。

2.3.9 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

2.3.10 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以上某些方面如果需要,也可自行作资料暂存。

3. 文件材料的部门整理归档制度

3.1 我校档案工作实行各单位、各部门整理归档制度。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在平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2 学校档案室对各单位、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3.3 网上著录是各单位、各部门整理归档工作的组成部分,可随时进行网上归档。

4. 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流程

4.1 形成与积累

4.1.1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均为整理归档单位,分工归口整理归档。

4.1.2各单位、各部门的兼职档案员,平时做好文件材料收集、登记、检查工作,根据文件类目分别存放保管。

4.2 整理

4.2.1归档文件的整理原则

各单位、各部门整理归档应按时间、问题、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适当照顾保存价值,分类整理归档,以能准确、全面反映学校真实面貌和部门主要职能活动,便于查找利用为原则。

4.2.2 归档文件的整理分工

4.2.2.1 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地、市党委、人民政府、教育部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下达的文、电材料,综合性的,由党政办公室整理归档,专业性或具体业务性的,由各承办单位、部门整理归档。

4.2.2.2 以党委、学校名义的发文,由党政办公室整理归档。

4.2.2.3 以学校名义签订的重要协议、合同由各承办单位、部门整理归档。

4.2.2.4 党委和学校召开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扩大会、办公会所形成材料,由党政办公室整理归档。职能部门以党委和学校名义召开的全校性专门会议、干部会议所形成的材料,由主办单位整理归档。

4.2.2.5各单位、各部门学校的请示报告正文及相应的批复、批转的原件,由报文单位整理归档。

4.2.2.6 两个以上单位、部门共同办理的文件,由主办单位整理归档。

4.2.2.7 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材料,由承办单位整理归档。

4.2.2.8 撤销机构形成的材料,应于机构撤销前做好整理工作,移交学校档案室保存,任何人不得带入其他单位。

4.2.3 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归档文件以“件”为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但定稿过厚不宜装订的,也可单独作为一件,重要文件须保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如果附件数量较多时,也可各为一件;正文与文件处理单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

4.2.4 归档文件的修整

文件材料装订归档前要对有破损、局部残缺的部分进行修裱;字迹模糊、扩散的应复印并与原件一并归档;对超大纸张加以折叠,但要尽量减少折叠次数,同时折痕处尽量位于文件、图表字迹之外,文件页数较多时,宜单张折叠。

4.2.5 归档文件的装订

4.2.5.1装订顺序按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中文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有文件处理单的,放在最前面排列。

4.2.5.2 除已装订成册不便拆钉的刊物、书籍外,其它一律拆除金属物,采用“三点一线”法装订。边孔位置距上、下纸边为6cm,距左侧纸边1.5cm,以不装订字迹为宜。不易于装订的材料,可用燕尾夹固定后装入档案袋。

4.2.5.3 “件”内各页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位置在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用铅笔书写。

4.2.6 归档文件的分类

4.2.6.1分年度。一般文件均以签发日期(即落款日期为准)判定所属年度;计划、规划、总结、预决算、统计报表以及法规性文件等内容涉及不同年度的文件,按文件签发日期(即落款日期)判定文件所属年度;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处理案件材料,应归入办结年度;正本与定稿、原件与复制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时,“件”的日期以装订时排在前面的文件的日期为准;按学年处理的文件归入专门年度。

4.2.6.2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事物分开。(具体参照附件1

4.2.6.3 分期限。将文件按照规定的不同保管期限分开。

4.2.7 归档文件的排列

归档文件的排列遵照“事由原则”: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保管期限)内,将属于同一事由的文件先按时间顺序排列在一起,再按照不同事由的文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总体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内部刊物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4.2.8 归档文件的编号

4.2.8.1 全宗号:长春光华学院,具体标标识为GH

4.2.8.2 年度:文件形成和处理年度,填写时采用公元纪年,以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4.2.8.3 分类号:由一、二、三级类目代号组成,二级和三级类目之间采用间隔符号“·”间隔。一级类目具体标识为各大类目名称主词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缩写;二级类目的标识,采用“双位制”,如:“综合”为“11”,其余二级类目依次层累为1213 ... ...99,但1020… …等带“0”的数字不用;三级类目为各单位、各部门机构代码,具体标识与二级类目相同。(具体参照附件12

4.2.8.4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3种,简称为“永、长、短”,填写时直接采用简称。

4.2.8.5 件号:即文件的排列顺序号,应在同一年度、同一问题内,按照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文件材料在前,其次是长期、短期的顺序从“1”开始逐渐流水编号。

4.2.8.6 归档文件编号形成后加盖归档章,并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相关项目。归档章一般应加盖在归档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如此处被占用,可改在首页的其他空白位置;公文有签发单或者收文有文件传阅单的,可放在最前面作为首页加盖归档章;文件首页确无盖章位置或重要文件须保持原貌的,也可在文件首页前另附纸页加盖归档章。归档章不要压住文件字迹,也不宜与批示文字交叉。具体填写格式为:

全宗号

   

   

分类号

保管期限

 

4.2.9 归档文件的编目

4.2.9.1 件号:文件排列顺序号。

4.2.9.2 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

4.2.9.3 责任者:文件末尾的署名者,而不是承办者。

4.2.9.4 题名:文件标题一般照实抄录,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但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反映文件内容的,要自拟或重新拟写,重拟和自拟的标题,要外加[ ]号。

4.2.9.5 日期: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160101),没有日期的要考证清楚后填写。

4.2.9.6 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均为一页。

4.3 归档时间

4.3.1 党政管理、外事、出版类档案文件材料于次年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4.3.2 教学类档案中综合性文件材料于次年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按学年度归档的文件材料于当年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4.3.3 科研、基建类档案中综合性文件材料于次年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具体的科研、基建项目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4.3.4 财会类档案中综合性文件材料于次年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会计核算材料由财务处保管两年后于次年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4.3.5 仪器设备类档案中综合性文件材料于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仪器设备项目文件材料在设备验收完毕投入使用后两个月内、引进设备在索赔期满后两个月内归档。

4.4 归档验收

4.4.1 各单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检查核对后,可申请向学校档案室移交,档案室人员初步审核通过后,可正式将归档文件移交。

4.4.2 移交档案时需备有档案实体,文件目录一式三份,归档单位、部门兼职档案员、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排列、书写等是否符合要求,凡不符合规定者,接收人可暂不接收并要求改正补交;如无误,接收人签字,填写移交档案当天日期,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移交的文件目录学校档案室与归档单位分别留存。

4.5 归档装盒

填写盒内备考表。文件情况说明一栏,应填写文件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移出等情况;整理人一栏,由归档部门兼职档案员签名;检查人一栏,由归档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归档文件整理质量检查后签名,并按照要求装盒,填写盒脊内容。

 

 

 

 

 

 

 

 

 

 

附件1           

长春光华学院档案实体分类表

(一级、二级类目表)

类目名称

一级类目

二级类目

党群类

党务综合

DQ

11

纪检

12

组织

13

宣传教育

14

统战

15

工会、妇委会

16

团委

17

行政类

综合

XZ

11

人事

12

审计

13

武装保卫

14

后勤

15

档案、图书、网络

16

教学类(全日制本、专科生教育)

综合

JX

11

学科与实验室建设专业设置

12

招生

13

学籍管理

14

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

15

学位

16

毕业生

17

教材

18

科学研究类

综合

KY

11

科研项目

12

科技成果

13

基本建设类

 

综合

JJ

11

基建工程项目

12

仪器设备类

综合

SB

11

仪器设备项目

12

出版类

综合

CB

11

出版项目

12

外事类

综合

WS

11

出国(境)

12

来校

13

国际合作与交流

14

外国留学生工作

15

财会类

综合

CK

11

会计报表

12

会计账簿

13

会计凭证

14

工资清册

15

声像类

综合

SX

11

声像载体

12

实物类

题词、字画

SW

11

奖旗

12

证书、奖状

13

印章

14

牌匾

15

奖杯、纪念杯、纪念盘

16

校徽、纪念章、奖章、纪念币

17

其它实物

18

 

 

 

 

 

 

 

 

 

 

 

 

 

 

 

 

 

 

 

 

 

 

附件2

长春光华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代码一览表

(三级类目表)

 

代码

部门

代码

党政办公室

11

财务处

34

纪检委办公室

12

资产设备处

35

组织部

13

督查处

36

宣传部

14

保卫处

37

统战部

15

信息技术中心

38

工会

16

图书馆

39

妇委会

17

后勤服务公司

41

团委

18

饮食中心

42

法制办公室

19

商学院

43

教务处

21

金融学院

44

教学检查中心

22

电气信息学院

45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3

机械工程学院

46

科研处

24

外国语学院

47

研究生处

25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4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6

电影学院

 49

学生工作处

27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51

武装部

28

音乐学院

52

公寓管理处

29

基础教研部

53

就业办

31

思想政治教研部

54

招生办

32

公共外语教研部

55

人事处

33

 

 

 

附件3

归档文件目录

实体分类号

件号

责任者

   

日期

页数

 

 

 

 

 

 

 

 

 

 

 

 

 

 

 

 

 

 

 

 

 

 

 

 

 

 

 

 

 

 

 

 

 

 

 

 

 

 

 

 

 

 

 

 

 

 

 

 

 

 

 

 

 

 

 

 

 

 

 

 

 

 

 

 

 

 

 

 

 

 

 

 

 

 

 

 

 

 

 

 

 

 

 

 

 

 

 

 

 

 

 

 

 

 

 

 

 

 

 

 

 

 

 

 

 

 

 

 

 

附件4

   

 

盒内文件情况说明:

                

  

 

 

 

 

 

 

 

 

 

整理人: 

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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